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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葫芦岛兴城市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19 10:24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8-19       报名截止:2021-08-26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结合兴城市各学校编制及学科需求情况,经市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94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我市公开招聘教师94名。其中,初中教师37名,小学教师47名,幼儿园教师6名,职教中心教师4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数量及相关条件详见《2021年兴城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养、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

  3.身心健康,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及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学历条件

  (1)报考城区初中(附中、二中、三中)教师岗位须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其中,地理、历史、生物教师岗位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学历即可报名。

  (2)报考农村初中教师岗位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地理、生物、历史、政治教师岗位具备高中起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学历即可报名。

  (3)报考城区小学(南一小学、温泉小学、宁远小学、古城小学、实验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4)报考农村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5)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以上学历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6)报考职教中心教师岗位须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要求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2014年底政府统一辞退的代课教师工作满5年的,年龄限制在45周岁以下(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3.户籍条件

  研究生学历考生不限户籍,职教中心教师岗位限定为葫芦岛市域内户籍,除此之外限定为兴城市户籍。户籍确认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公告发布之日)。

  4.专业要求

  具体专业要求详见《2021年兴城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5.资格条件

  所有报名的考生,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并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初中语文学科须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可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时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的不予聘用。其中职教中心教师岗位的考生,报考时不受教师资格证书限制,试用期一年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的不予聘用。

  在兴城市公办学校代课(2014年年底政府统一辞退的代课教师)满5年,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可报幼儿和小学教师岗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3.具有不宜从事教师职业的疾病或生理缺陷的。

  4.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5.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信息发布

  招聘岗位信息在兴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和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地点设在兴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就业人才服务大厅。考生须本人到现场办理报名手续,不得委托他人。

  报名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兴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和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2.报名须提交的初审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身份证(正反面)。

  (2)报到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教师资格证书及“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查询的全网页截图(未取得的,须提交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可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及相应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英语等级证书)。

  (4)本人近期同版一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3张(背后标注姓名)。

  (5)2021兴城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职教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网上下载)。

  (6)符合条件的代课教师须提供兴城市教育局出具的代课教师证明。

  3.缴费形式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以现金方式缴纳考试费100元。

  4.资格初审

  兴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兴城教育局、兴城市公安局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不可改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

  5.领取准考证

  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兴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和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6.开考比例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当招聘计划数与有效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3时,取消或核减这一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7.实行诚信承诺制度。

  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填写《2021年兴城市公开招聘教师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网上下载)。凡发现材料虚假者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

  (三)考试考核

  1.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幼儿园岗位笔试内容为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等。笔试全部为客观性试题,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限定为100分钟。

  (2)笔试要求。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开始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允许入场,考试结束前不允许提前交卷离开考场。监考人员要依据报考人员准考证、身份证和考场座次表,核验报考人员身份。

  (3)成绩查询。考生通过兴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和葫芦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2.面试

  (1)面试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进入面试考生进行复审确认。主要审查考生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教师资格证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内容、形式及时间:

  小学、初中教师面试

  ①内容:应招学科教材

  ②形式:微型课

  ③时间:10分钟以内

  ④小学和初中音乐、美术教师加试基本功考核(基本功考核满分50分,微型课满分50分)

  音乐教师加试:弹唱(满分25分):现场抽一首歌曲,边弹边唱;特长表演(满分25分):自己准备乐器或舞蹈伴奏带(盘、卡),时间限定5分钟以内。

  美术教师加试:现场绘画(静物写生,满分50分,时间60分钟)

  幼儿教师面试

  ①基本功考核(满分50分)

  弹唱(满分25分):现场抽一首歌曲,边弹边唱。

  特长表演(满分25分):自己准备一个5分钟以内的特长节目,道具自备。

  ②微型课(满分50分)

  讲课时间为10分钟以内。

  职教教师面试

  ①内容:应招学科教材

  ②形式:微型课

  ③时间:10分钟以内

  (4)面试评分。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当场打分,成绩当场公布,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能聘用。面试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3.总成绩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并列者按照“五优先”原则以序号顺序依次进行确定:即①面试成绩高者优先;②学历高且学位高者优先;③师范类毕业生优先;④普通话等级高者优先;⑤英语等级高者优先。上述“五优先”仍不能确定排序的,通过面试加试予以确定。考生总成绩在兴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和葫芦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兴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和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资质的三级甲等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通过兴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和葫芦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人社局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体检后,因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考察

  由招聘单位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后,因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

  拟聘人员信息在兴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和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对于公示有异议的人员,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七)聘用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被聘人员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辽宁省、葫芦岛市和兴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提供本人14日内电子行程证明及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报告结果为阴性的证明,现场体温测量,全程佩戴口罩。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的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并及时关注兴城市人民政府网站、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的公告信息,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招聘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受聘教师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办理相关手续,服务期5年,服务期内不允许调动,不允许参加其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否则视为自动辞职。

  七、咨询电话

  (一)招聘政策及资格审查咨询电话:

  兴城市教育局:0429-5332013

  兴城市人社局:0429-5889019

  (二)电话咨询时段: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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